類別/經濟人物
傳主/蕭汝鍊 
出生地/事蹟發生地/社頭 /社頭
生卒年/1892-1956
撰稿者/李毓嵐
蕭汝鍊 ( 自治制度改正十周年紀念人物史,頁 12 4 )社頭石頭公人。父載福(另有傳)為社頭庄長,母邱平,排行次子。
明治43年(1910)自臺灣總督府農事試驗場甲科畢業後,進入臺中州農會任職。不久辭職,投入實業界,經營舊式糖廍及精米業。大正10年(1921)被任命為社頭庄助役(主秘),輔佐當時擔任社頭庄長的父親。翌年被推為臺中州囑託(特聘人員),赴日本視察優良町村。昭和3年(1928)繼其父之後被任命為社頭庄長,後辭職。[註1]其後,擔任蕭永富土地株式會社取締役(董事)、奎社自動車公司長、青果同業組合評議員等職。[註2]
戰後,曾任臺中縣參議員、省工業會理事長、彰化縣織襪工業同業工會理事長,以及彰化縣農會監事。[註3]
妻邱雲,為田尾邱文意長女。[註4]長男敏川,曾任職鐵路局,居於南港,因得瘧疾,才返社頭;次男敏捷,為醫師,在社頭開診所,常騎摩托車四處看診;三男敏聰;四男敏雄;朝陽為二房領養之子。[註5]
〔李毓嵐〕

[註1] 臺灣新民報社調查部編,《臺灣人士鑑(日刊一週年版)》(臺北:臺灣新民報社,1934),頁91。
[註2] 林進發,《臺灣官紳年鑑》(臺北:民眾公論社,1932),臺中州,頁41。
[註3] 〈工業會成立平售聯合會〉,《聯合報》,1952年3月26日,3版;〈社團消息〉,《聯合報》,1953年3月10日,4版;〈彰化縣農會實施改進的展望〉,《聯合報》,1953年12月15日,2版;陳國典編著,《社頭鄉志》(臺北:先鋒,2011),頁367;。
[註4] 臺灣新民報社調查部編,《臺灣人士鑑(日刊一週年版)》,頁91。
[註5] 蕭光義(蕭汝鍊孫)夫婦口述,李樂盈、劉庭茹訪問,2014年5月7日於社頭鄉蕭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