類別/ | 政治人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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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主/ | 莊北斗 |
出生地/事蹟發生地/ | 竹塘 /竹塘 |
生卒年/ | 1910-1973 |
撰稿者/ | 李毓嵐 |
竹塘面前厝人(今竹塘鄉民靖村)。父莊日(另有傳),母莊悶仔;排行次子,臺中商業學校畢業,務農為生。
莊北斗
(彰化縣二林區地方學第一輯,頁
161
)民國35年(1946)11月至39年7月,擔任竹塘鄉長;民國43年1月至46年1月,出任彰化縣農會第一屆理事;民國42年2月至50年2月,連任彰化縣議會第二、三、四屆議員。任內特別強調,縣議會是縣的最高民意機關,不只要反映真正民意,還要健全民意,議員不得視議會為唇鋒相見的舌戰場,更不得視議會為牟利魚祿的架臺,一切為政府,一切為人民,不得有小我的存在。 由於在縣議會的服務打下良好基礎,民國49年(1960)轉而競選第二屆省議會議員,高票當選,且連選連任一次,又當選第三屆省議員,成為竹塘鄉出身的首位省議員,也是唯一的一位。在任期中,他以務農出身、擔任過縣農會理事的經驗,督促省府重視農林問題、改善農林環境,儘管彰化縣的商業已有相當發展,仍當留意解決農業問題。此外,如何增進施政品質,也是他的問政重點。 當時有許多民眾前來請託,他不辭辛勞代為奔走,事成之後,民眾送禮表達謝意,但他考慮到民眾的辛苦,不忍讓其破費,所以對他而言,擔任省議員是花錢的服務業,不是賺錢行業。其次,不少省議員常利用職務之便貸款,但他堅持不用職務貸款,不欠銀行一毛錢。 省議員期間結識曾任經濟部長及臺灣銀行董事長的尹仲容,受尹仲容積極提倡「計畫式自由經濟」影響,而在竹林路員客大灣站牌北側約100公尺處的大湖路設立嘉昌食品公司,從事洋菇加工,但最後以賠本收場,該工廠數度易手,今變成混凝土工廠。結束食品公司後遷居臺北,過世時喪禮仍移回竹塘鄉舉辦,葬於民靖村公墓。 妻羅秋菊,育有一子一女。兒子劍津先後畢業於臺中第一中學(今臺中一中)、臺灣省立工學院(今成功大學);女兒絳雪臺北師範專科學校(今臺北教育大學)畢業,隨夫婿移民加拿大。[註1] 〔李毓嵐〕 | |
[註1] 關於莊北斗的生平事蹟,可參閱洪長源,〈第一位省議員—莊北斗〉,《竹塘鄉情:深耕竹塘》(彰化:竹塘鄉公所,2012),頁251-254;洪長源,〈第一位省議員—莊北斗〉,收於謝四海主編,《彰化縣二林區地方學第一輯》(彰化:二林社區大學,2014),頁161-168。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