類別/經濟人物
傳主/楊志申 
出生地/事蹟發生地/臺南/彰化
生卒年/?-?
撰稿者/顧雅文
字燕夫,生卒年不詳。祖籍福建泉州府,原居臺灣府城東安坊(今臺南市),後遷至彰化柴坑仔庄(今彰化市國聖里)定居,於彰化平原北部的半線保(今彰化市、和美鎮、線西鄉)一帶從事拓墾事業。[註1]
父國暢為彰化楊家開臺祖,年幼時父親去世,[註2]因在六兄弟中居長,遂擔起家長責任,事母至孝,與兄弟們相當親近。康熙24年(1885),臺灣府知府蔣毓英欲擴建臺灣府學的學宮,其父墓地正好位於預定地上,遂向蔣毓英稟明遷墓,並捐出土地,得到蔣毓英的嘉許。當時彰化平原可供開墾的荒地甚多,遂舉家遷居柴坑仔庄,發展拓墾事業。最初向巴布薩族阿束社租用土地,率領諸弟拓墾,數年後墾田有成,家境逐漸富裕。[註3]
為了進一步拓墾土地、增加稻米產量,遂謀求興築水圳,以確保土地開墾必要的常流水源。他出資開鑿二八圳,[註4]引貓羅溪之水灌溉1千餘甲水田,一年可收成稻穀1萬石。其後,與施世榜(另有傳)合資開鑿福馬圳,與曾姓共築快官圳,與張韜合築東西二三圳,此三圳共可灌溉3千餘甲水田。透過這一連串水利開發事業,其田地及米產倍增,成為彰化平原的大墾戶之一。[註5]除了彰化的開墾事業,他在今高雄與臺北亦置有田產,[註6]又北上開墾臺北盆地的佳臘埔(今臺北市萬華區)及金包里(今新北市金山區)等地,歲入米穀數千石。[註7]
雍正元年(1723)彰化設縣,縣治設於半線,他移居縣城東門街,以其財富捐輸行善,憐貧恤孤,造橋鋪路,廣受鄉里稱道。當時臺灣府學的學租入不敷出,為振興文風,首倡捐出位於彰化貓霧捒21甲田地的歲入穀166餘石,協助府學課費。[註8]後因文廟缺乏油燈費用,對臺灣縣訓導(清代從七品文官)陳元恕表達願續捐田租之意。臨終之際,再命其子捐出位於鳳山縣的田租196石,做為臺灣府學運作之資。[註9] 〔顧雅文〕

[註1] 陳宗仁,《彰化開發史》(彰化:彰化縣立文化中心,1997),頁78-79。
[註2] 蔣任遠、周國屏,〈清代彰化楊家八卦臺地兩側移墾之研究〉,收於林田富總編輯,《2009年彰化研究學術研討會─彰化婦女研究論文集》(彰化:彰化縣立文化中心,1998),頁167。
[註3] 連橫,《臺灣通史》(臺北:大通書局,1963),頁807。
[註4] 周璽總纂,《彰化縣志》(臺北: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,1962),頁57。
[註5] 蔣任遠、周國屏,〈清代彰化楊家八卦臺地兩側移墾之研究〉,頁170-171。
[註6] 陳宗仁,《彰化開發史》,頁80。
[註7] 連橫,《臺灣通史》,頁807。
[註8] 〈楊志申捐獻學田碑記〉,收於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,《臺灣南部碑文集成》(臺北: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,1994),頁397。
[註9] 謝金鑾、鄭兼才,《續修臺灣縣志》(臺北:大通書局,1963),頁21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