類別/ | 政治人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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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主/ | 陳勳 |
出生地/事蹟發生地/ | 二林 /二林 |
生卒年/ | 1902-1964 |
撰稿者/ | 張素玢 |
二林下堡大排沙人(今二林鎮東勢里)。鄉紳陳梓成(另有傳)之長男,母為陳暖。 日本東京大成中學校畢業。大正8年(1919)設落花生油工場,繼而擴大經營農場,又任明治製糖會社原料委員。昭和5年(1930)任二林庄協議會員。昭和2年籌劃二林庄升格為二林街相關事宜,並擔任陳情委員。[註1]其後,陸續擔任大排沙部落振興會長、二林庄第二十四保保正、丈八斗保甲聯合會長、[註2]二林信用組合專務理事、北斗郡興農倡和會二林支部助役(主秘)、二林庄社會教化委員等職。 戰後,發生二二八事件,與林文騰(另有傳)、吳望熊(另有傳)組織人民委員會,[註6]後被捕入獄。出獄後,經由鎮民代表間接選舉,當選第一屆臺中縣參議員,並任臺灣省農會代表、臺中救濟院董事、北斗水利委員會委員、彰化縣農會代表、臺灣臺中區司法保護會會員。[註7]民國40年(1951)2月至47年2月,蟬連彰化縣第一至三屆縣議員,[註8]且為臺糖溪湖糖廠萬合原料區原料委員。[註9]此外,他對水利建設有獨到研究,凡有規劃莫不切中實弊,多所貢獻。 妻陳里,育有長子以仁、次子以義、長女淑如、次女淑霞、三女淑容、四女淑惠、五女淑華、六女淑琴、七女淑貞、八女淑珍。 〔張素玢〕 | |
[註1] 〈二林運動昇格街制庄有志開磋商會擧起草陳情兩種委員〉,《漢文臺灣日日新報》,1933年7月19日,4版。 [註2] 臺灣新聞社編,《臺灣實業名鑑》(臺中:臺灣新聞社,1934),頁132。 [註3] 〈二林庄陳家佃人慰安會並表彰優良〉,《漢文臺灣日日新報》,1932年2月8日,8版;〈陳氏小作人競作會褒賞式〉,《漢文臺灣日日新報》,1933年1月30日,4版。 [註4] 洪寶昆,《北斗郡大觀》(臺中州:北斗郡大觀刊行會,1937),頁139-140。 [註5] 興南新聞社編,《臺灣人士鑑(日刊十週年版)》(臺北:興南新聞社,1943),頁307。 [註6] 賴澤涵,《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》(臺北:時報文化,1994),頁99。 [註7] 林文龍,《二林鎮志.人物篇》(彰化:二林鎮公所,2000),頁483。 [註8] 〈歷屆議員名錄〉,彰化縣議會全球資訊網,http://www.chcc.gov.tw/form/index.aspx?Parser=2,4,34,2015年8月27日瀏覽。 [註9] 〈47年台上字第1399號|強盜|民國47年11月20日〉,最高法院判例要旨下冊(民國16-77年刑事部分),頁358;最高法院民刑事判例全文彙編(46年∼47年),頁604-606;最高法院判例要旨下冊(民國16-92年刑事部分),頁359;中華民國裁判類編─刑事法(三),頁725;最高法院判例要旨(民國16-94年刑事部分),頁308。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