類別/政治人物
傳主/陳捷鰲 
出生地/事蹟發生地/永靖 /永靖
生卒年/1894-1948
撰稿者/李昭容
永靖湳港西人(今永靖鄉港西村)。祖父陳有光(另有傳)創建餘三館,清朝時軍功五品銜頂戴兼武西保總理;父陳汝甘(另有傳)為永靖(區)庄長,母蕭春,排行長子。
幼時學習漢學,造詣頗深。明治43年(1910)畢業於永靖公學校(今永靖國小),明治44年至大正4年(1915)擔任關帝廳區書記。大正9年任永靖信用組合理事,同年10月受任命為永靖庄協議會員。大正13年擔任同庄第五保保正,並被推為永靖保甲聯合會會長,翌年擔任湳港西第一區總代。受到家族從政的影響,又為前庄長汝甘長子,他獻身鄉政,為民服務。[註1]昭和5年(1930)5月被任命為永靖庄長,任內提升庄民素質,致力於農業畜產業、普及工業、振興教育、衛生交通等庄治,振興農村經濟,樹立許多公共建設。[註2]
在其施政中,以創立農業學校最受人稱道。為培養農村青年,他向高層爭取設學,終於在昭和10年(1935)奉准設置二年制的員林農業國民學校。該校的設立乃員林郡盛事,當時有多個街庄爭取,他運用高層關係,眾人中出力最多,捐贈土地亦最多,故當局決定設立於永靖,乃招收員林郡九鄉鎮的學生。永靖族裔稱他急公好義,當有鄉民請託時,皆熱心解圍,經常自備交通工具前往,有時還請鄉民吃飯。[註3]
日治初期,近衛師團長北白川宮能久親王於明治28年(1895)10月征臺之際,在餘三館留宿三夜。昭和5年(1930),總督府公布《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保存法》後,凡北白川宮能久親王待過之地皆為御遺跡。在此背景下,他以宅前田地與日人交換山林土地,於宅前建立紀念公園,昭和9年6月落成,神社內之「北白川宮能久親王遺蹟碑」由該地建廟專家陳眛、陳炳桑(以上另有傳)父子安放。[註4]另有一說,他為完成其父的遺志,投入土地1甲、現金1萬6千圓,於昭和8年紀元節(1月29日)動工紀念園及紀念碑;翌年完成後,又於昭和11年獲得總督府許可,組織「財團法人北白川宮能久親王湳港溪御遺蹟地紀念碑維持財團」,並與弟捷勳在紀念園內栽培園藝苗木,昭和12年又捐獻2萬圓投入神社的建立計畫。[註5]
昭和9年(1934)庄長任期屆滿,退職後仍深入社會公共事業,不辭勞苦,曾任永靖農業組合長、信用組合理事、八保圳水利組合評議員、永靖庄土地整理委員長、臺中青果同業組合評議員兼芭蕉信用組合理事等公職。[註6]昭和11年,被選為溪湖庄協議會員。[註7]昭和12年,與大村賴維種、埔心黃獅保、社頭蕭汝鍊(以上另有傳)、員林張清標共同擔任興賢書院第三任管理人。[註8]
妻施約,育有子女十數名,子分別為錦麟、錦墩、錦哲、錦泳、錦州、錦文。
〔李昭容〕

[註1] 趙水溝,《員林郡大觀》(臺北:臺灣新民報所社,1936),頁333。
[註2] 林進發,《臺灣官紳年鑑》(臺北:民眾公論社,1932),頁559;臺灣新民報社編,《臺灣人士鑑(日刊五週年版)》(臺北:臺灣新民報社,1937),頁129。
[註3] 張瑞和,〈促初農在永靖庄長陳捷鰲〉,《永靖鄉土資料研究集》(彰化:永靖鄉公所,1995),頁333。
[註4] 張瑞和,〈清末永靖士紳─歲貢邱萃英、例貢陳有光、監生魏尚瑩、武秀陳儀亭〉,《彰化文獻》13(2009.12),頁99。
[註5] 〈父子二代の偉業御遺德に感銘し私財で神社建立〉,《まこと》271(1937.4),頁8。
[註6] 臺灣新民報社編,《臺灣人士鑑(日刊五週年版)》,頁129。
[註7] 原幹洲,《南進日本之第一線に起つ新臺灣之人物》(臺北:拓務評論臺灣支社,1936),頁409。
[註8] 張瑞和,《維繫傳統文化命脈—員林興賢書院與吟社》(臺中:晨星出版社,2009),頁9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