類別/ | 社會人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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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主/ | 許乃邦 |
出生地/事蹟發生地/ | 彰化 /彰化 |
生卒年/ | 1908-1999 |
撰稿者/ | 顧雅文 |
彰化人。父為彰化名士許嘉種(另有傳),母汪梯雲。排行次男,乃昌(另有傳)為其兄。 就讀臺灣公立臺中高等普通學校(今臺中一中)時為校隊網球高手,畢業後進入臺北高等學校,其後赴日深造。陸續就讀京都帝國大學(今京都大學)法學部及東京帝國大學(今東京大學)經濟學部,昭和10年(1935)時已取得雙學位。[註1]昭和13年,考取高等考試司法科榜首,之後任職於東京辯護士會(律師會),至昭和15年回到臺中橘町開業。[註2] 戰後,民國34年(1945)12月任臺南地方法院推事,翌年1月轉任臺中地方法院。該年發生「員林事件」,[註3]他代表法院與縣警局交涉。民國36年二二八事件發生後,臺中法院院長、庭長、及推事等參與員林事件的多位法界菁英皆被捕或被殺,他也差點與臺北市律師公會會長李瑞漢一起被帶走;後聽從其兄許乃昌之忠告,躲藏至友人家,得以倖免於難。[註4]時他已被調職至高等法院臺南分院,雖在二二八事件中被列名通緝,不知何故不了了之,順利至臺南報到而未被追捕。[註5] 幾個月後,辭去法官公職,先在嘉義設律師事務所,民國39年(1950)5月與前臺中地院院長饒維岳在臺中聯合開業。[註6]此外,曾擔任議員選舉監察小組委員、[註7]國華產物保險公司董事,[註8]以及臺中市商會顧問等職。[註9] 妻洪金雀,畢業於東京女子醫學專門學校,回臺後先在草屯執業,後轉到臺中執業,是草屯唯一的女醫師,地方民眾以「查某醫生」相稱。當時瘧疾嚴重,治療用藥非奎寧不可,奎寧價格昂貴,但她總是想盡辦法買到奎寧,為病人施予治療。[註10] 育有2男2女,長男世楷、長女世真、次女世惠、次子世模。世楷入小學之時,很多人極力運作讓子弟進入小學校,以便日後的中學升學,但其父親堅持必須與臺灣人子弟一同就學,因而進入草屯公學校,自修小學校課本。小學五年級時適逢日治與戰後過渡期,考上臺中一中初中部、後就讀嘉義中學、師範學院附屬中學(今師大附中)、臺灣大學政治系,獲得早稻田大學政治學碩士、東京大學法學博士,擔任日本津田塾大學國際關係學教授,並長期參與臺灣獨立運動,歷任臺灣獨立聯盟日本本部委員長、臺灣獨立建國聯盟總本部主席等職,民國81年(1992)黑名單問題解禁後返臺任教於玉山神學院。民國89年出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人權政策研議分組召集人,93至97年間出任中華民國駐日代表;[註11]世楷妻為甘得中(另有傳)外孫女盧千惠。 〔顧雅文〕 | |
[註1] 林靜竹,《臺美生涯七十年》(臺北:前衛出版社,2006),頁128-129。 [註2] 興南新聞社編,《臺灣人士鑑(日刊十週年版)》(臺北:興南新聞社,1943),頁118。 [註3] 臺中縣參議員施江西(另有傳)陪牙醫友人到派出所約談,卻被警察許宗喜等毆打,事後警方誣指施江西等人在警局破壞公物、妨礙公務,施江西為維護權益,向臺中地方法院控告警察傷害,被告許宗喜時已調往位於員林的臺中縣警局,屢傳不到,地院發出拘票,派法警前往員林欲拘提被告到案,卻發生警察槍傷法警事件,日後演變成司法單位與警察的對抗,即所謂「員林事件」。 [註4] 陳銘城等,《槍口下的司法天平:二二八法界受難事蹟》(臺北: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,2012)。 [註5] 張炎憲、陳美蓉主編,《許世楷與臺灣認同外交》(臺北:吳三連臺灣史料基金會,2012),頁37。 [註6] 〈律師饒維岳,律師許乃邦,在臺中聯合開業啟事〉,《臺灣民聲日報》,1950年5月16日,1版。 [註7] 〈各地議員候選人定今日正式公告投開票監察員在教學界擇聘〉,《聯合報》,1952年12月18日,4版。 [註8] 〈國華保險公司昨開股東會〉,《聯合報》,1965年3月28日,5版。 [註9] 〈臺中市商會聘工商顧問〉,《經濟日報》,1969年11月2日,6版。 [註10] 林靜竹,《臺美生涯七十年》,頁128-129。 [註11] 張炎憲、陳美蓉主編,《許世楷與臺灣認同外交》,頁7-8。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