類別/文化人物
傳主/賴紹堯 
出生地/事蹟發生地/大村 /大村
生卒年/1871-1917
撰稿者/李昭容
賴紹堯 (臺灣列紳傳,頁 201 )大村人,字悔之。祖父登雲與伯祖步雲(另有傳)為咸豐武舉人,父繩武(另有傳),母蕭爽,育有3子,其排行第二。
幼承家學,於弱冠之際中試秀才,為光緒年間生員。明治43年(1910),任大庄區區長,區內轄南平、黃厝、埤仔頭、蓮花池、擺塘、過溝、大庄與茄苳林等庄,直至大正6年(1917)過世為止,前後8年。
在任區長期間,最受稱道者為請願成立員林公學校大庄分校。大庄地方距員林公學校約5公里遠,中間水圳縱橫,學生常要迂迴繞路,交通不便;明治41年(1908),他聯合員林區街長林玉池(另有傳)與大埔心區庄長黃耀南(另有傳)向總督府請願,要求設置員林公學校大庄分校,次年1月即獲總督府同意設立,終免除學童來回奔波之苦。[註1]明治45年1月,以任職期間恪勤公平,熱心公共事業,積極從事各種公益事業,德望俱尊等原因,獲總督府頒授紳章。[註2]
此外,因家學淵源,曾歷訪名師問學請益,尤與霧峰林家關係深厚。除與林家通婚外,與林朝崧(字俊堂,號癡仙)、林資修(字幼春,號南強)尤為莫逆,號稱「天荒地老三詩客」。林朝崧自中國返臺後,彼此即唱和不斷,臥病必寄詩以解無聊;兩人醉心於詩、酒,往往酒後放浪形骸,藉詩以寄託牢愁鬱悶。而林資修則視他為長輩,多與唱和。
明治35年(1902),與林朝崧、林資修共結詩社,名之為「櫟」,以棄才自況,初時並未訂定社規與成立社團。明治39年3月4日,與蔡振豐、呂厚菴、陳瑚、林朝崧、陳懷澄(另有傳)、林資修及霧峰林壺隱、校栗林傅錫祺等會於臺中林季商(林資鑣,字瑞騰,林朝棟五子)之瑞軒,訂定社規,推舉理事,「櫟社」正式成立。明治45年,被推選為社長,直至大正6年過世為止。
其詩作多描寫處身異族統治下個人出處進退的衝突矛盾,兼具豪放曠達與柔媚婉約之風格,詩藝甚佳,連橫謂:「悔之嗜酒,飲輒醉,醉則縱論當世事,或朗誦屈子離騷,以洩其抑鬱不平之氣。故其詩亦幽峭蒼涼,芬芳悱惻,為世所重。」[註3]從詩題內涵可看出他立身處世時理想與現實之矛盾、對中國的複雜心態,相濡以沬的友情及聲色酒筵間,觸發詩情為其精神寄託。[註4]
其生前未將作品結集出版。大正13年(1924),櫟社為紀念成立二十年而編選的《櫟社第一集》,收入他的詩作46首。而後,連橫再蒐集其遺作66首,以《悔之詩鈔》之名連載於《臺灣詩薈》,又將《悔之詩鈔》與林癡仙的《無悶詞鈔》合稱「賴林二子詩詞」,編入「雅堂叢刊詩稿」,但並未出版。民國76年(1987),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將「雅堂叢刊詩稿」影印出版,龍文出版社據此重新整理影印,收入「臺灣先賢詩文集彙刊」。[註5]
妻為霧峰林家三小姐林選,育有宜俗、從俗二子。[註6]
〔李昭容〕

[註1] 〈分校開始〉,《漢文日日新報》,1909年5月1日,4版;〈開餞別會〉,《漢文日日新報》,1911年4月14日,3版。
[註2] 鷹取田一郎,《臺灣列紳傳》(臺北:臺灣總督府,1916),頁201。
[註3] 連橫,《雅堂文集》(南投:國史館臺灣文獻館,1992重刊),頁46。
[註4] 廖振富,〈酒痕不敵淚痕多─賴紹堯詩析論〉,《櫟社研究新論》(臺北:國立編譯館,2006),頁386-391。
[註5] 孟祥瀚,《大村鄉志.人物志》(彰化:大村鄉公所,2015),頁561。
[註6] 國家圖書館典藏,依據美國猶他家譜學會(GSU)家譜調查表著錄,〈賴環翠堂公派族譜系統表〉,頁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