類別/ | 社會人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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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主/ | 施家珍 |
出生地/事蹟發生地/ | 鹿港 /鹿港 |
生卒年/ | 1851-1890 |
撰稿者/ | 李昭容 |
鹿港人,原名鎮如,諱詒儒,官章家珍,號聘廷,又號瑾堂。父親閣銓由福建泉州府晉江縣錢江鄉渡臺,卜居鹿港。 為同治年間歲貢生,曾任福建福寧縣學教諭,後返回鹿港經營當鋪,為當地名重一時之士紳。[註1] 光緒12年(1886),劉銘傳實施清丈田畝,彰化縣令李嘉棠不計田土肥瘠,於短期內清丈完畢,彰化地區的賦額較先前多出六倍以上。而二林、馬芝遴一帶地瘠民貧,多數民眾不願承領應繳田賦,李嘉棠為求上局擢拔,大拂民意,加倍施壓百姓,終於激起施九緞(另有傳)事件。[註2]包括他在內的部分士紳,如鹿港進士蔡德芳、廩生施菼(以上另有傳)等同情民變,並未配合政府進行打擊,此舉得罪劉銘傳,指責鹿港士紳「把持公事」、「紳激民變」,事後並誣賴「臺紳多通匪類,互相黨援,已成風氣」。[註3] 劉銘傳誣稱他為幕後嗾使,遂下通緝令,與施菼為事件同黨人。他聞訊後,逃往泉州,鬱鬱成疾,以致全家流離失所。[註4]事後劉銘傳深知地方尚需士紳的輔助,因此命令鹿港紳商若能認捐軍費,並將他一人歸拏到案,其餘一概不予追究。施家後來耗盡家產,透過行郊及層層官道打通,最後才以因租稅不公而非叛亂罪名,從輕發落。[註5]但他因此辱憂憤而卒,得年40歲。 妻陳秤,育有5子,早卒者三。長男梅樵(另有傳)為著名漢學詩人,後居彰化。次子名鸑,定盟於鹿港拔貢生林有本之女為妻,然未經迎娶而鸑先卒,林氏聞耗,不願他嫁,甘心入施家苦守貞節,曾蒙清廷旌表,誇耀於閭里;迨家珍涉案,林氏投井而死,財產凡登記為貞節婦所有者,皆得留存,幸貞節兩字所蔭,故未盡沒。六子鏡樵,名雲鶴,光緒年間廩生,亦善書法,但得年僅23歲。[註6] 〔李昭容〕 | |
[註1] 黃秀政總纂,《鹿港鎮志》(彰化:鹿港鎮公所,2000),頁42。 [註2] 吳德功,《施案紀略》(臺北:臺灣銀行研究室,1959),頁97-98。 [註3] 劉銘傳,〈查明知縣功過並官紳庇匪情形摺〉,《劉壯肅公奏議》(臺北:大通書局,1987),頁445-446;劉銘傳,〈覆陳撫番清賦情形摺〉,《劉壯肅公奏議》,頁152。 [註4] 洪棄生,《洪棄生先生全集─寄鶴齋詩話》(南投:臺灣省文獻委員會,1993),頁131。 [註5] 黃秀政,《臺灣史志論叢》(臺北:五南圖書出版公司,1999),頁54。 [註6] 黃秀政總纂,《鹿港鎮志》,頁42;林翠鳳,《施梅樵及其漢詩研究(上)》(新北市:花木蘭文化出版社,2014),頁32。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