類別/社會人物
傳主/李中慶 
出生地/事蹟發生地/彰化 /彰化
生卒年/1899-1961
撰稿者/顧雅文
李中慶 ( 臺 灣省醫師名鑑 ,頁 1 82 )彰化北門人。父李萬,母謝查某。排行長男。
大正9年(1920)3月,於臺灣總督府醫學專門學校本科畢業,[註1]隔年在家鄉開設「仁安醫院」。[註2]
積極參加社會運動。大正12年(1923),與彰化其他在地醫師林篤勳賴和楊木(以上另有傳)等人加入彰化之青年會,因熱衷演說而被警察取締,最終以違反「阿片粉末取締規則」為由加以罰款。[註3]
大正13年(1924)6月臺灣文化協會彰化支部成立,除了繼續推展讀報及文化協會既定事項外,還發行「實費診療券」幫助窮困民眾,並延聘12名醫師為窮人義診。他熱衷參與臺灣文化協會事務,擔任義診醫師,[註4]也曾因此而違反「出版物取締規則」,遭到取締。[註5]
李中慶臺灣總督府醫學校的畢業證書 ( 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)昭和2年(1927)10月,臺灣民眾黨彰化支部成立,與楊宗城許嘉種林篤勳賴和(以上另有傳)、黃有禮、楊堆等人,共同被選舉為委員。[註6]昭和10年3月,因應地方制度改正,彰化市率先組織彰化市政研究會,他獲推舉為議長,負責擬定章程、趣意書(設立宗旨)及市政研究會會則,[註7]於同年5月召開發會式。[註8]另擔任彰化振業信購販利用組合監事。[註9]昭和11年11月,當選彰化市參事會員,兼彰化市會議員,且連任3屆,任期至昭和14年為止。[註10]並於昭和11年10月,被任命為彰化市民風作興委員(民風振興委員)。[註11]
妻吳雪梨,為吳清波(另有傳)么妹;子崇仁,養女瑞珉。
〔顧雅文〕

[註1] 〈醫師免許證下付(二十三件一括)(李中慶)〉,《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》,6806冊2號,1920年1月1日。
[註2] 《大眾人事錄─外地海外篇》(東京:帝國秘密探偵社,1943),頁56。
[註3] 〈科料に處せられた四醫師演說に熱中し稼業を怠る〉,《臺灣日日新報》,1923年8月4日,7版。
[註4] 林柏維,《臺灣文化協會滄桑》(臺北:臺原出版社,1900),頁62。
[註5] 〈八卦山事件公判開かる〉,《臺灣日日新報》,1924年9月13日,5版。
[註6] 〈民衆黨彰支部成立講演〉,《臺灣日日新報》,1927年10月3日,4版。
[註7] 〈彰化組織市政研究會〉,《臺灣日日新報》,1935年3月5日,4版。
[註8] 〈彰化市の市政研究會發會式盛大に行はる〉,《臺灣日日新報》,1935年5月21日,3版。
[註9] 興南新聞社編,《臺灣人士鑑(日刊十週年版)》(臺北:興南新聞社,1943),頁439。
[註10] 臺灣總督府職員錄系統,〈李中慶〉,http://who.ith.sinica.edu.tw/s2a.action,2015年1月10日瀏覽。
[註11] 〈民風作興委員任命〉,《臺灣日日新報》,1936年10月18日,4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