類別/經濟人物
傳主/吳汝祥 
出生地/事蹟發生地/臺南/彰化
生卒年/1868-1941
撰稿者/顧雅文
彰化東門街人,字禧之,又名敦迎。祖籍福建泉州晉江,家族為臺南的著名鹽商吳恆記,父尚震為清代舉人,母謝鈿。初居臺南府城內磚仔橋,後因乙未日軍攻臺時駐蹕其舍邸,北白川宮能久親王病故其地,吳邸成為紀念親王的遺跡所,遂將自宅捐出,遷居彰化街東門街。[註1]
同治13年(1874)至光緒12年(1886),師事廩生莊端課、貢生曾應宣及進士施士洁,研讀四書五經、文章詩賦及舉業。光緒19年獲臺灣巡檢邵友濂科試取進,翌年捐附貢生,同年9月甲午科鄉試第一名,曾被委辦臺澎兵備道團練保甲事務、臺中府官租事務等。日治以後仍活躍於當地,擔任多項職務,不僅為彰化衛生組合監督、臺中縣教育會會員、彰化機業傳習所所長、彰化公學校(今彰化市中山國小)學務委員、日本赤十字社(紅十字會)終身社員,又擔任東門外區庄長、彰化林投製造公司總辦等職。明治36年(1903)9月,獲頒臺灣總督府紳章,[註2]明治45年起擔任臺中廳參事。[註3]
明治38年(1905),為解決彰化地區租權清理之後所交付的龐大公債,彰化廳長加藤尚志與其磋商,決定經營金融事業。於是他糾合吳德功楊吉臣(以上另有傳)等人,以大租權補償公債充作股本,將所集公債27萬5千圓以面額八折作押,向臺銀貸款22萬圓做為資本,共分1萬1千股,每股面額20圓,計1,058人分別認足股份,完成創立手續,在此背景下「株式會社彰化銀行」於焉誕生。[註4]
彰化銀行成立之後,他與吳德功楊吉臣李雅歆(另有傳)、施範其(另有傳)等人獲選為取締役(董事),鹿港的陳質芬(另有傳)與辜顯榮(另有傳)、彰化的楊宗堯、田中的陳紹年(另有傳)為監查役(監事),他並擔任專務取締役(專務董事)一職。又於大正3年(1914)升任頭取(銀行總裁),此後投入彰銀職務長達31年,直至昭和10年(1935)7月,以年老為由,將頭取一職轉讓給日人坂本素魯哉。[註5]
大正5年(1916),又投身經營輕便鐵道及煙草工厰,先後擔任臺南製糖株式會社董事、彰南鐵道株式會社社長、臺灣製麻會社董事、臺南新報社董事,以及汕頭臺灣公會長等職務。昭和12年(1937)因財務狀況不佳,擬以彰化銀行董事的退職金週轉,故於是年7月1日辭職,由李崇禮(另有傳)接任。[註6]
在公益方面,身為日治時期中部頗具威望的實業家,明治45年(1911)斷髮運動盛行時,他聯合彰化區長楊吉臣等人率先鼓吹斷髮。[註7]大正元年(1912),與楊吉臣吳德功、林烈堂、李崇禮等人參與彰化南瑤宮改建工程,並捐獻設立臺中中學校和私立臺灣商工學校(今臺北市開南商工)。[註8]
妻柯甜子與黃鉗錐。前者生長男森森、娶陳鴻明長女陳淑巧,次男源源、娶楊吉臣次女咏絮,[註9]次女亭亭;後者生長女粉粉。妾葉香子,生吳売;妾陳双喜,生金滿。
〔顧雅文〕

[註1] 臺灣新民報社調查部編,《臺灣人士鑑(日刊一週年版)》(臺北:臺灣新民報社,1934),頁49。
[註2] 〈彰化城內東門街吳汝祥ニ紳章授與ノ件〉,《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》,806冊5號,1903年9月15日。
[註3] 臺灣總督府編,《臺灣列紳傳》(臺北:臺灣總督府,1916),頁184。
[註4] 莊伯和,〈彰化銀行一百年(二)〉,《歷史月刊》95(臺北:歷史月刊社,2005.10),頁1。
[註5] 彰化縣文獻委員會編,《彰化縣志稿.卷十人物志》(彰化:彰化縣政府,1961),頁39。
[註6] 彰銀六十年史編輯委員會,《彰化商業銀行六十年史》(臺北:彰化銀行,1967),頁56-57。
[註7] 〈雜報斷髮會匯報〉,《臺灣日日新報》,3863號,1911年2月23日,4版。
[註8] 張子文編,〈吳汝祥〉,《臺灣歷史人物小傳─明清暨日據時期》(臺北:國家圖書館,2003),頁134。
[註9] 谷元二,《大眾人事錄(第十三版)》(東京:帝國秘密偵探社,1940),頁2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