類別/經濟人物
傳主/丁瑞圖 
出生地/事蹟發生地/鹿港 /鹿港
生卒年/1894-1944
撰稿者/李昭容
鹿港人,丁協源郊商後代。父寶光為生員,母為進士蔡德芳(另有傳)孫女蔡槎。排行居長,下有弟瑞彬、瑞魚、瑞鉠(以上另有傳),兄弟幼年失怙,均賴寡母養育成人,一門傑出而重振家風。
明治44年(1911)鹿港公學校(今鹿港國小)第十屆畢業生,因家境貧困,畢業後未再升學,但為人豁達,喜讀書。大正元年(1912)從事製糖業,大正9年受辜顯榮(另有傳)大和行聘為「農務係勤務」,同年9月自願辭職,轉至彰化街役場任臨時雇員。[註1]大正11年升為正式職員,而彰化街役場欲將他升職時,曾一度拒絕,理由是參加文化協會,帶有社會運動及政治色彩,不願因此給街役場帶來不便。[註2]任職於彰化街役場時,因地緣之便,與陳虛谷謝春木賴和王敏川(以上另有傳)、陳逢源、連溫卿等人往來,並連續擔任大正13年度至15年度的文化協會理事。[註3]
丁瑞圖大和製糖會社之 解雇書 ( 丁瑞圖提供  李昭容翻拍 ) 彰化郡役所之 免職 書 ( 丁瑞圖提供  李昭容翻拍 )昭和3年(1928)從彰化街役場雇員升為書記,且因歷年工作優異,被授予「事務格別勉勵」賞金。昭和5年離職後,回鄉致力於鹿港的政經活動,昭和8年擔任鹿港製鹽會社專務取締役(專務董事),昭和9年獲選為鹿港商工會外交部長,後來升為副會長。於商工會外交部長任內,協調鹿港街役場為拆除不見天街與居民相訟的問題,亦為地方代表與街役場助役(主秘)陳培煦(另有傳)向糖廠陳情,希望增設彰化至鹿港的鐵路副線,為鹿港商人減少運輸費。[註4]又在昭和10至11年鹿港築港期成同盟會之高峰期,擔任街民大會主持人及演講者,為築港運動的重要領導者。[註5]
此外,亦擔任鹿港街方面委員(民生委員)、鹿港漁業協同組合理事、鹿港庶民信用組合理事等職。[註6]鹿港庶民信用組合成立於昭和11年(1936),是鹿港的基層金融機構,對當地居民資金貸放具有相當大的功用,他在昭和12至19年任該庶民信用組合理事長達五屆;[註7]昭和16年擔任臺灣製鹽株式會社囑託(特聘人員)。其後身體欠佳,罹患喉癌,又遇其女丁韻仙(另有傳)入獄,逐漸淡出地方事務,於昭和19年去世,享年50歲。一生為「丁協源」參與公共事務的代表者。
民眾黨彰化支部成立於彰化座, 二排左三 為丁瑞圖 ,左四為莊垂勝 ( 丁瑞圖提供  李昭容翻拍 )元配林樹蘭,繼室魏罔,兩人無所出,以弟瑞彬之次子仲翹承繼長房,生有2子。復以長姐琴英之五女韻仙(另有傳)為女,生有3女。另有養女秀珠,生2女。[註8]
〔李昭容〕

[註1] 李昭容,《鹿港丁家大宅》(臺中:晨星出版社,2010),頁155-156。
[註2] 丁玉書(丁瑞圖堂弟)口述,李昭容訪問,2000年4月6日於臺北丁宅。
[註3] 李昭容,《鹿港丁家大宅》頁37-38。
[註4] 〈鹿港商工協 役員決定〉,《臺灣日日新報》,1935年8月24日,夕刊4版;〈鹿港街役場 毀人地上物至於訴訟〉,《臺灣日日新報》,1935年9月7日,8版。〈鹿港/陳情副線〉,《臺灣日日新報》,1936年10月4日,夕刊4版。
[註5] 李昭容,《鹿港丁家大宅》,頁171-174。
[註6] 臺灣新民報社編,《臺灣人士鑑(日刊五週年版)》(臺北:臺灣新民報社,1937),頁274。
[註7] 鹿港信用合作社編,《鹿港信用合作社五十週年紀念冊》(鹿港:鹿港信用合作社,1987),頁13、49。
[註8] 丁守真編著,《丁協源家譜》(臺北:寵思企業,1997),頁441。